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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制教职工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报备申请

事项简介 坐班制教职工在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提交报备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主办部门 人事处(人才办) 协办部门
办理时限 1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经办人员 相关老师 咨询电话 教务处:86843065;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86843019;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86843036;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86843135;人事处:86843047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相关部门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1.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双肩挑”干部原则上不得承担超过4课时/的课堂教学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周课时的,须事先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组织部审批同意;
2.专职思政辅导原则上不得超过6课时/确因特殊需要,须事先报学校学生处审批同意;
3.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超过4课时/的理论课程教学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周课时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其他坐班制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其他确因工作特殊需要,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最多不超过2课时/
1.拟在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应征得所在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

2.现职中层干部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情况须报党委组织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人员报教学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