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制教职工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报备申请
事项简介 | 坐班制教职工在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提交报备申请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服务类别 | 综合服务 | ||
主办部门 | 人事处(人才办) | 协办部门 | |||
办理时限 | 1 | 办理方式 |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 ||
经办人员 | 相关老师 | 咨询电话 | 教务处:86843065;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86843019;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86843036;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86843135;人事处:86843047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 办理地点 | 相关部门 | ||
跑现场次数 | 1 | 是否快递送达 | 否 | ||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 无 | ||||
注意事项 | 1.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双肩挑”干部原则上不得承担超过4课时/周的课堂教学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周课时的,须事先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组织部审批同意; 2.专职思政辅导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课时/周,确因特殊需要,须事先报学校学生处审批同意; 3.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超过4课时/周的理论课程教学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周课时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其他坐班制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其他确因工作特殊需要,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最多不超过2课时/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