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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申请

事项简介 面向校内各单位办理档案(限制利用范围的)利用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主办部门 档案馆 协办部门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经办人员 黄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153
办理时间 工作日8:15-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图书馆11楼西侧
跑现场次数 0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一)来馆利用前

1.请按约定时间来馆查档;如未约定时间,请提前致电联系;

2.如需利用限制利用的档案,需提交《档案利用保密承诺书》;

3.如请他人代为查档,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利用档案时

1.利用人要服从档案馆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或拍摄档案;

2.利用人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对借阅的档案,利用人要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卷、撕毁、涂改、污损档案原件,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三)利用公开档案无需申请流程,直接电话、QQ联系即可。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因审计需要利用财务或科研档案,应请课题组负责人审核)

3.档案馆初审,归档单位审核;(如利用档案属于限制利用的档案)

4.档案馆审核。


(二)利用流程

5.申请人到馆利用档案;

6.申请人网上提交档案利用反馈。



暂无公告信息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