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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领

事项简介 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已获得出国境资助资格且完成出国(境)交流项目)办理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领事宜
服务对象 学生 服务类别 学生事务
主办部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协办部门 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经办人员 陈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034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1-328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须在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后的1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提出申请,逾期而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
3.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4
.学生处审定;
5.财务发放资助金。
暂无公告信息
1.护照(通行证)的签证(签注)证明;
2.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3.往返国际旅费票据
4.修读证明;
5.
个人小结。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