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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事项简介 关于家具采购、登记、调拨、地点变更、维修搬运、报废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介绍
服务对象 学生,教职工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主办部门 公共事务管理处 协办部门 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部分流程周期较长)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经办人员 沈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782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后勤大楼W417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家具拆装搬运的收费标准见“文件规定”附件7
注意事项 1.纳入集采目录的家具,包括:办公家具、高校课桌椅、高校学生宿舍家具三类。
2.家具性质界定,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家具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家具资产采购(本流程归口管理部门为采购中心,86843156)(线上+线下)
1.纳入集采目录的家具或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1)实施网上超市采购流程:
  ①线上,经办人在学校“资产系统”的“采购管理”栏提交采购申请,家具必须从浙江“政采云”电子卖场挑选。
  ②线下,经办人验收完毕,持采购合同到采购中心盖“采购合同专用章”。

(2)实施招标采购流程:
  ①线上,经办人在“资产系统”的“采购管理”栏提交采购申请。
  ②线下,经办人或负责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现场评审,确认招标采购结果。
  ③线下,经办人验收完毕,持采购合同到采购中心盖“采购合同专用章”。


2.未纳入集采目录且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家具,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
(1)线上,经办人在浙江“政采云”电子卖场上进行选购(账号向采购中心申请)。
(2)线下,经办人验收完毕,持采购合同盖部门(学院)公章。


3.使用科研项目经费采购可参照上述1和2实施,也可按照《浙江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见“文件规定”附件2)。

家具资产登记(线上+线下) 
1.线上,经办人在“资产系统”的“家具管理”中完成录入,并完成“转财务报账”。(注:通过“资产系统”申请的采购应选择“关联合同”,其他的选择“不关联合同”)
2.线下,经办人携带发票、合同、验收单等单据到房产科办理资产登记并领取资产增值单、资产标签,后去财务报账。(经办人务必按照要求完成资产标签粘贴,《家具类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见“文件规定”附件3

(注:详细操作说明参见《家具类资产登记流程》,见“文件规定”附件4

(三)家具资产调拨(线上)

1.部门内调拨(线上)在“资产系统”的“家具管理”中,原保管教师本人发起申请——新的保管人同意接收——部门家具资产管理员审核——新的保管人确认实物接收。

2.部门间调拨(线上):在“资产系统”的“家具管理”中,原保管教师本人发起申请——新的保管人同意接收——调出部门家具资产管理员审核——调入部门家具资产管理员审核——新的保管人确认实物接收——公管处进行调拨审核。
(注:详细操作说明参见《家具类资产调拨流程》,见“文件规定”附件5

(四)家具资产地点变更(线上)
1.线上,在“资产系统”的“家具管理”中,教师/部门资产管理员提交家具资产地点变更申请——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申请——完成地点变更。
(注:详细操作说明参见《家具类资产地点变更流程》,见“文件规定”附件6

)家具搬运及维修(线下)
1.家具搬运:联系学校拆装搬运入围服务单位实施,单位联系人:刘师傅(13777456776
2.家具维修:保修期内的维修请联系厂家进行维保;保修期外的的维修请联系学校报修平台,电话86843179


)家具资产报废(线上+线下)
1.线上,教师/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系统”提交报废家具明细,经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后,打印家具报废申请表,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完整。
2.线下,经办人将报废申请表交至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后,清点拟报废家具资产实物,并将实物交接给公管处房产科。
3.线上,实物交接完成后,公管处通过报废申请。

(注:详细操作说明参见《家具类资产报废操作手册》,见“文件规定”附件8
暂无公告信息
每个工作流程所需材料不一,详见“办事流程”。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