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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使用申请

事项简介 面向校内各单位、教职工受理法人证书复印件使用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综合服务
主办部门 办公室 协办部门 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经办人员 林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214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1-206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1.到科研院办理科研相关业务时,如需使用“法人证书”复印件的,可直接在科研院登记领取;到人事处、国际处办理因私、因公出国(境)业务的,可直接在人事处、国际处登记领取;不需提供《法人证书使用申请表》;
2.办理其他业务,需使用“法人证书”复印件的,请到校办领取,需提供《法人证书使用申请表》。
1.申请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人现场登记领取。
暂无公告信息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