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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资助申领

事项简介 面向学生办理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领
服务对象 学生 服务类别 外事服务
主办部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协办部门 各学院
办理时限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经办人员 郭老师 咨询电话 郭老师(86843820)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1-222(郭老师)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网上申请流程完成后,打印申请表,同时需要递交感想汇报(本人签名)、签证(签注)证明、邀请函或者录取通知书、往返国际旅费票据、修读证明(成绩单、结业证明均可)的纸质稿。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和感想汇报以外,其余提供复印件即可。

1.       申请人填写

2.       外事秘书审核

3.       学院意见

4.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经办人办理

5.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意见

6.       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将纸质版递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暂无公告信息


感想汇报(本人签名,原件)

签证(签注)证明(复印件)

邀请函或者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往返国际旅费票据(复印件)

修读证明(成绩单或者项目结业证明等的复印件均可)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