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离校手续办理
事项简介 | 面向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 |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服务类别 | 组织人事 | ||
主办部门 | 人事处(人才办) | 协办部门 | 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校医院)、工会、图书馆 | ||
办理时限 | 1-3个工作日 | 办理方式 |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 ||
经办人员 | 田老师 | 咨询电话 | 057186843815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 办理地点 | 行政楼406办公室 | ||
跑现场次数 | 1 | 是否快递送达 | 否 | ||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 无 | ||||
注意事项 | 经学校批准同意辞职,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学校于同意辞职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如学校不同意辞职(或尚未做出同意审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