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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离校手续办理

事项简介 面向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组织人事
主办部门 人事处(人才办) 协办部门 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校医院)、工会、图书馆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经办人员 田老师 咨询电话 057186843815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行政楼406办公室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经学校批准同意辞职,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学校于同意辞职的次月起停发工资;如学校不同意辞职(或尚未做出同意审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1.申请人发起离校;

        2.人事处审核;

        3.相关部门确认离校手续已办理;

        4.人事处汇总。



暂无公告信息


暂无所需材料


暂无文件规定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