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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事项简介 面向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房产补贴
主办部门 公共事务管理处 协办部门 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经办人员 何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092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后勤大楼W417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1.该事项每年5月、11月集中办理并公示上报,平时可递交材料

2.申请人19991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即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实物分房和一次性住房补贴;

3.199812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已享受实物分房且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职工,应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不用申请本补贴;
4.申请人应按照具结书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签字、盖指印。不明之处请及时电话或现场咨询;
5.住房公积金补贴打入申请人账户后,公共事务管理处会给申请人发送短信,申请人也可登陆浙江省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查询。
1.申请人填写《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本人签字、盖指印),提交至公共事务管理处;
2.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公示;
3.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
4.审核通过后,补贴打入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


暂无公告信息

1.《单位职工家庭住房及补贴情况具结书》(本人签字、盖指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已购政策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协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异地(含余杭、萧山、临安、富阳)进校且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购房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