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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

事项简介 面向教职工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房产补贴
主办部门 公共事务管理处 协办部门 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经办人员 何老师 咨询电话 86843092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5,13:30-16:15 办理地点 后勤大楼W417
跑现场次数 1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1.该事项每年6月、12月两次集中办理并公示上报,平时可递交材料;

2.申请人为已享受实物分房且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职工,以及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

3.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即本人及配偶都未享受实物分房和一次性住房补贴,应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不用申请本补贴;
4.申请人应按照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信息。不明之处请及时电话、现场咨询;
5.一次性住房补贴打入申请人账户后,公共事务管理处会给申请人发送短信,申请人也可登陆浙江省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查询。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一式),提交至公共事务管理处;
2.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公示
3.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
4.审核通过后,补贴打入申请人一次性住房补贴账户。


暂无公告信息

1.《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一式两份)
2.人事处开具的职工房改工龄职级专用证明单;
3.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已购政策性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省直以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协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异地(含余杭、萧山、临安、富阳)进校要异地房改办开具有无政策性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购房当年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


暂无常见问题


暂无关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