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临时接电申请

事项简介 一二三级配电房、强电井临时接电的申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服务类别 后勤服务
主办部门 公共事务管理处 协办部门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经办人员 临平胡泽宇,下沙周圣和 咨询电话 临平86847862,下沙86843912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跑现场次数 0 是否快递送达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注意事项 1.计量表拆除、更换、移动须经公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2.现场用电安全由申请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接电人员须有电工证。
3.配电室为:一二三级配电房、强电井。
4.临时线缆铺需合理规划、妥善固定,做好绝缘防护、防磨损、防挤压、防潮等保护措施。
5.如有长期新增用电、扩容相关需求,可联系公共事务管理处能源动力科,线下勘察办理。
1.教职工申请,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同意;
2.经公管处审核是否需要计费计量,如需要,由公管处填写计量表计相关内容;临平校区审核胡泽宇,下沙校区审核周圣和;

3.公管处领导审核。